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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成年人可以作证人吗

2000-04-23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刘发展

 前不久,我们居民楼发生一起盗窃案。正当犯罪嫌疑人往外搬电视机等物品时,被我和另一个同学(我们今年都是12岁)发现了,我们立即报告了派出所,他们抓获了犯罪嫌疑人。事后,警官找我们作证,但父母说我们系未成年人不能作证人。请问:未成年人是否可以作证人?

专家意见:我国《刑事诉讼法》第48条规定:“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,都有作证的义务。生理上、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,不能辨别是非、不能正确表达的人,不能作证人。”实践中,对“年幼”的掌握,必须与是否具有“辨别是非”的能力和是否能够“正确表达”联系起来予以考虑。你们虽然年幼,但是非观念鲜明,具有正确判断的表达能力,所以,认为你们年幼不能作证的观点是不对的。你们作证时,可以要求父母到场,这既保证了公安机关获取证据的真实性,也可消除你们的恐惧心理。(《光明日报》4.18刘发展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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